招生简章

2016年武汉华中艺术学校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6-05-12  来源:

 武汉华中艺术学校,隶属于武汉市教育局和湖北省教育厅,是一所全日制普通中等艺术学校创建于1984年,坐落在武汉市风景秀丽的东湖风景区,校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学校,受到中央、国务院、国家教委有关领导和省、市领导的一致称赞和好评,是一所环境优美的花园式高等学府。学校有舞蹈,音乐,美术,空乘,幼师,曲艺,高铁等二十多个专业!今年我校向省里申请新增专业:文理(高考班)专业,这门专业完全和高中一样的授课方式来教育学生,三年以后参加普通高考!让更多的家长不再为此担忧,发愁!
  一、报考条件
  1、热爱艺术,遵守法律,具有一定绘画基础或创意设计基础。  
  2、身体健康,无色盲。
  3、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测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4、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办规定的其他艺术类报考条件。
  二、文理报考条件
  1:热爱学习,遵守纪律,有一定文化基础
  2:身体健康,无隐疾
  3: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考成绩400分
  4: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
  2016年我校招收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美术,音乐,舞蹈)全部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并参加全国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外语语种限英语)。
  五、录取原则
  1、在各省内,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考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由省内发布的中职分数线
  3、中考成绩和美术类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我校要求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综合成绩=考生专业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40%+高考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60%。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
  5、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中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1、我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所有招录工作均在武汉华中艺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武汉华中艺术学校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申诉
  3、若发现考生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七、入学资格审核
  新生报到正式入学前,学校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和有关院系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对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试和复核,对于专业复试不达标或弄虚作假的新生,经核实后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八、未尽事宜由武汉华中艺术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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